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的形式,考试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具体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流程如下:
1、申报及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后审定。
注: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各地区自主组织,因此各地评审流程及要求会略有差异,考生请以所在地区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