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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两试的通知

日期: 2021-10-20 16:38:12 作者: 马苑博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两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1年宁夏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报考人员

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考类别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三)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四)考试缴费

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4日24时。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14日。

三、考试形式

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凡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原则上考前14日内不允许出宁夏。

(二)考生参加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

(三)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自觉分散进出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疫情防控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准考证、身份证等,且体温测量低于37.3℃后方可入场。

(五)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对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带到考场交于疫情防控人员核验。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病情和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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